2007年2月,小郑觉得房子装修后好长一段时间里气味太重,很不舒服,怀疑是甲醛浓度太高。2007年5月,他委托一家检测公司,对室内空气进行甲醛项目检测。检测结果是室内空气中甲醛超标一倍多。从6月开始,他不敢继续住在新房子里了。
小郑要求装修公司对甲醛超标负责,但是装修公司不愿认账。2007年9月,他和装修公司共同委托厦门市产品质量检验所,对家具板材的甲醛释放量进行检测。通过家具板材样品检测甲醛的释放量,结果显示板材甲醛释放量超过限量一倍多。
装修的房子不能住,装修公司又不认账,小郑只好将装修公司告上法庭。湖里区法院审理认为,装修家具的人造板材的甲醛释放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值。法院判令双方解除承揽合同,装修公司返还原告装修款32400元,并立即拆除装修的所有家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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